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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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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大鹤您好!在美国失业后会被视为“不符合身份”,必须离开美国吗?
美国签证找大鹤解答:如果在持有美国打工签证(H1B工作签证)期间失业,您在美国将立即被视为“失去身份”。这是因为H-1B签证类别要求工作签证持有人积极就业以保持合法身份。同样的规则适用于美国的大多数工作签证,包括L、O、H和TN类签证。当雇主解雇员工时,雇主通常需要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提交撤回原始工作签证申请,通知政府某签证持有人现在已失去身份。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会被视为失去身份,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立即离开美国或面临立即被驱逐出境的风险。
问题二:大鹤您好!什么是宽限期?
美国签证找大鹤解答:如果失去受担保的工作,例如被解雇,工作签证持有人通常有60天的宽限期,允许在离开美国之前找到新工作。60天的宽限期何时开始造成混淆——大鹤根据USCIS指南:60天窗口通常从持有人执行实际工作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而不是从最后一次获得报酬的时间开始计算。大多数被解雇的H1B或其它工作签证持有人选择在这60天的窗口期(或直到他们的 I-94 到期日,以先到者为准)留在美国,同时寻找其他工作。除了60天的宽限期外,USCIS在确定合法与非法居留时还会考虑签证持有人的I-94到期日。如果I-94在六十天宽限期结束前到期,就必须遵循 I-94上的日期而不是60天期限。
问题三:大鹤您好!如果失业了,还有什么选择?
美国签证找大鹤解答:虽然每个人情况都不一样,但如果在持有工作签证(例如 H1b)期间失业,通常会有以下三种选择:
选项1:离开美国;
虽然不常见,但一些人会在就业结束后不久选择离开美国。如果雇主终止H1B签证持有人,必须支付持有人回国的机票费用。
选项2:在60宽限期天内找到新工作
工作签证持有人失去工作后最常见的途径是迅速寻找新的雇主以维持其身份。下面解释在这种情况下寻找新工作时要牢记的两个关键概念——“可移植性”和“60天规则”。
了解可移植性和六十天规则
美国签证找大鹤解答:根据美国政府的“可移植性”规则,工作签证持有人可以在60天窗口期或 I-94 到期后继续留在美国,前提是他们要找到新的工作。 如果在60 天内或 I-94到期之前(以先到者为准)找到新雇主向美国劳工部提交新的劳工条件申请 (LCA)。一旦 LCA 获得认证,雇主就可以向 USCIS 提交I-129表格。USCIS批准申请,现有的H1-B 签证将转移给新雇主。可移植性简化了更换雇主的过程,因为通常不需要再申请全新的美国打工H1-B工作签证,就可以简单地在新雇主下维持现有签证身份。考虑到提交新LCA 并获得批准所需的时间,最安全的做法是至少在宽限期到期前两周开始该流程,LCA必须在宽限期结束前获得批准,以避免身份延续上出现任何失误。记住:USCIS最终有权决定是否批准新雇主的申请并延长申请人在美国的工作签证身份。
选项3:申请不同的签证类型
如果不再能够保持工作签证状态,则可以申请并获得完全不同类型的签证以留在美国。
美国B2签证:有些人可能会选择延长他们在美国的时间,并将他们的身份转换为B2签证,以便在工作结束后可以继续留在美国。如果想走这条路,可以提交I-539表格,延长/更改非移民身份申请,申请更改身份,允许作为游客身份在美国停留六个月。此请求的批准最终由USCIS 决定。不过,在审核I-539表期间,还可以保持目前的身份。如果 USCIS 拒绝签证转移请求,将有30天的时间离开美国,之后才会被视为“非法居留美国”。
美国学生签证:个人可以选择利用职业转变的机会重返高等教育并培养新技能。如果有兴趣在美国继续学习,可以提交I-539表格以调整为F、M或J学生签证——需要申请并被认可的学术或交流计划录取,并已收到 I-20表格(对于F/M 签证)或DS-2019(对于J 签证) .
美国H4签证(受抚养配偶):如果您的配偶也是H1B签证持有人或具有其他类型的签证身份,允许他们与受抚养人一起在美国工作或学习,就有可能申请H4或其他受抚养身份作为受抚养配偶。某些H4家属还可以获得允许他们在美国工作的就业授权文件 (EAD)。这种身份通常适用于正在进行基于就业绿卡程序的H1B 签证持有人的配偶。 如果不确定自己是否有资格根据配偶的签证获得受抚养身份或工作许可,最好寻求专业意见。
美国TN签证:适用于墨西哥和加拿大国民有资格申请的TN(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签证,该签证允许他们在美国工作三年,并可选择续签。申请过程通常不复杂,与 H1B 不同,TN 被视为“非移民”签证,不提供获得永久居留权的途径。
美国O签证:表现出“非凡能力”的专业人士可能有资格申请O-1签证,这是一种针对其领域顶尖人才的特殊工作签证。O-1签证的资格要求比其他工作签证更特殊和严格,但申请不需要劳工部的劳工证明或像 H1B那样的抽签程序。
美国投资签证:E1贸易商人/E2投资者签证:如果是与美国有双边贸易和投资协定的国家的公民,则可以作为 E1 贸易商或 E2投资者申请长期工作签证。也要先提交 I-129表格(非移民工人申请)。如果 USCIS在I-94到期日之前批准申请,将能够将自己的合法身份转移到 E-1或E-2签证。
美国EB-5投资移民签证:如果有足够的资产并想在美国投资一家企业,可以通过申请 EB-5 投资者签证来实现。有资格获得EB5签证的最低投资额为80万美元,必须在提交签证申请的同时提交商业计划。EB-5计划允许申请人在绿卡申请待审期间调整身份并获得工作许可(在申请待审期间,可以留在美国,但在收到 USCIS工作许可之前,是不能工作的)。从开始到绿卡获批,整个过程长达三年。
美国家庭移民:如果有直系亲属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可以申请家庭团聚类绿卡。
配偶:如果自己的配偶是美国公民或美国绿卡持有者,可以申请调整身份,获得美国绿卡,即使失去身份或在I-94过期后仍留在美国。需要同时提交I-485表格调整身份和I-130表格(“外国人亲属申请表”)。
成年子女(IR-5签证):如果自己是美国公民的父母,可以通过IR-5签证程序根据自己与美国公民儿子/女儿的关系将身份调整为绿卡。与配偶一样,USCIS 将父母视为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并允许同时提交此类申请。孩子必须年满 21 岁——如果未满 21 岁,就没有资格根据这种关系获得 IR-5签证。
重要说明:对于所有的身份变更选项,只要在自己离开美国之前没有累积六个月或更长时间的非法居留,都有资格在最近的海外美国使领馆申请。
另外的问题:大鹤您好!如果雇主赞助自己申请了职业绿卡,失去工作是否会危及待处理的绿卡申请和您获得永久居留权的能力?
美国签证找大鹤解答:如果身份调整申请在工作签证停工前已等待超过180天,通常可以“转移”或换工作而不会危及自己的绿卡申请——但新工作的职位必须与之前的PERM(劳工证)或批准的I-140申请中指明的职位相同或相似。
如果是在申请职业绿卡后不到180天失业,新雇主可能需要代表自己提交新的PERM和I-140申请。这种情况下,仍然可以保留最初的签证公告申请优先日期,以立即提交 I-485身份调整。申请EAD是身份调整流程的重要部分,文件本身可以提供一种临时保护,与H1-B其他类似签证不同,EAD是一种工作许可,这意味着它不会将您绑定到特定雇主。
总体而言,有许多可用的签证和移民途径,而过渡到新雇主可能会对未决的就业申请和在美国的整体移民身份产生影响,有关PERM的有效性、待处理的绿卡申请以及在更换雇主时确定申请优先日期的方法等,都是至关重要的,可以私信美国签证找大鹤获取相关策略。
我是大鹤,读音dahe,从2005年起,致力于研究美国签证全方位策划、入境风险规避;精通申请美签的规范流程,B1签证,B2签证,F1签证,DS160填写奥秘,润色加分DS160表,申请美国签证面谈加分策划,美国工卡,绿卡,商婚,H1B工签,K1签证,J1签证,L1签证,政庇,U类签,EB1A,NIW,EB1C,EB3,EB5,美签拒签原因查询,美国工作安排,美国公民婚姻资源对接,雇主担保移民,赴美生子全程协助,各类美国签证以及出境入境的方案策略(避免遭遇遣返),全球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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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签证找大鹤是从2005年开始研究美国各类签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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