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大鹤您好!我同一个美国公民丈夫结婚后﹐申请了I-130/I-485。面试时一塌糊涂﹐有许多问题我们回答得都不一样。最终收到移民局的拒绝通知。我同丈夫的感情也已经破裂﹐准备离婚。我目前有了新的美国公民男朋友。请问我可以和现在的男朋友结婚再重新申请婚姻绿卡吗?美国签证找大鹤解答:一般来讲﹐只要移民局没有立刻开始逐境程序﹐你就可以同第二个人结婚﹐提出I-130/I-485申请。如果有了逐境程序﹐申请的程序就不一样了。如果你没有收到Notice of Appear 让你上移民法庭的通知,你在离婚后可以马上与现在的男朋友结婚,并申请新的I-130&I-485.
问题、大鹤您好!听说有一条在美国连续居住十年以上就可以在境内转换身份(申请I-485)的规定。您可以告诉我这一规定的适用范围?具体做法,好吗?美国签证找大鹤解答:在美国连续居住10年以上不能自动地转为绿卡。 居住十年以上不能使外国人有调整身份,拿绿卡的资格。但有资格在逐境法庭过程中提出”停止逐境”的要求(Request for Suspension of Deportation/Rem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