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美国公民的配偶如何申请移民美国?
问题、大鹤您好!已故美国公民的配偶如何申请移民美国?
美国签证找大鹤解答:可以提交I-360申请(I-360, Petitionfor Amerasian, Widow(er), or Special Immigrant),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美国移民法及联邦管理法规对申请条件的规定如下:
在美国公民配偶死亡之前已经与其结婚;
在美国公民配偶死亡之前没有与其离婚或合法分居;
在美国公民配偶死亡之后的两年内提交移民申请;
申请时没有再婚;
提供证据证明在其美国公民配偶死亡之前,双方婚姻关系真实有效;
符合入境美国的要求。
对于婚姻的持续时间,在2009年10月28日之前,申请人需要满足的要求是:在美国公民配偶死亡之时已经与其结婚至少两年。但国会在2009年10月28日正式取消了这项要求。
此前是否递交过I-130呢?
根据之前是否提交过I-130亲属团聚的申请,又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提交过移民申请
已故美国公民已经为其配偶提交了I-130亲属团聚的申请,在该美国公民去世时,如果该申请已经获批,即被视为I-360申请获批;如果申请尚未获批,配偶如满足上述申请条件,该申请会自动转为I-360申请,无需另外再提交申请。
二、尚未提交移民申请
如果已故美国公民生前没有为其配偶提交I-130亲属团聚的申请,配偶可以以直系亲属的身份提交I-360申请。如果人在美国境内,可以在进行I-130申请的同时提交I-485申请。如果人在美国境外,I-360申请获批后会被转至相应的美国使领馆,进入领馆处理流程。
子女福利:对于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无论已故美国公民是否为其提交过移民申请,都可以包含在I-360申请中。美国公民未满21周岁的子女属于直系亲属类别,享有《儿童身份保护法案》(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中的福利,即在提交I-360申请之时,子女的年龄在移民法上就被冻结在提交申请之时的年龄。实际上由于审核时间可能较长,在身份调整或签证申请审核之前子女可能会满21周岁。年龄被冻结之后就能避免因等待审核导致超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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