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申请EB2、EB3过程当中,准备I-140阶段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首先呢,你进行的EB2EB3已经到了I-140的阶段,那么先恭喜你,你的劳工证应该是已经批准了,所以他会进入到140的阶段,那在这个阶段有些什么需要注意的呢,大致分为这几个方面:
第一、需要注意提交申请的时间
首先呢,因为劳工证的审批,他批下来这个认证过的劳工证的时间是180天,所以大家抓紧140的审批,要在这个180天之内完成,这个是时间上需要注意的第一点。
第二呢、需要注意的是雇主的财务,就是资金方面的一些证明
因为在I-140申请阶段这个时候,需考察雇主是否有能力承担承诺给绿卡申请人的薪资,虽然说这个时候,雇主并不要求已经开始支付员工相关的薪资了,但是雇主需要证明从提交劳工证的那一天起,雇主就一直保持着能够支付这个薪资的能力,那这个怎么能够证明呢?
大概可以分为这三种证明方式
方式一:如果这个员工已经为该雇主这里工作了,并且工作薪金已经达到了绿卡要求水平,那么不管雇主的盈利情况怎么样,只要出具雇主提供薪资支付证明即可,
方式二:如果说雇主他的净利润,能够超过需要支付工资的水平,或者如果说现在已经在工作,但是和需要支付绿卡工资有一些差距,能够支付这个差额的水平,也就是满足了相应的要求,所以,现在还没有在工作的,达到整个工资的水平,如果已经在工作的,那要达到差额的水平,净利润可以覆盖掉这部分差额,那也是可以的。
方式三:看雇主的净资产,如果在净利润不满足的条件下,净资产可以要么达到差额的水平,就是绿卡申请的标准和实际的标准之间的差额,或者能够覆盖整个绿卡工资的薪资水平。那也是可以的,
若以上三种方式均无法证明,可使用其他税务报告等非常规方式,但应向移民局说明
净资产怎么去计算呢,净资产和资产不是一个事情,一般来说,通常需要通过雇主的年度报税表计算,更多的是一个税务方面的概念,大家大概能够知道,在这个阶段,雇主的支付能力是非常重要的,是从雇主提交劳工证的时候开始的,有大概的这三种方式可以证明,那如果有的申请人说这三种方式都证明不了怎么办呢,那也不是说完全的不可以,如果说你有其他的证明,比如说其他的一些税务的报告啊,等等,能够解释说雇主为什么现在仍然有这个财务资金上的能力,能够证明他的资金是足够的,那我们也是可以挑选使用的,但是在使用这些非常规的方式的时候,大家一定要对移民局,尽到一个足够说明的这样一个义务,否则呢,移民局可能就不接受了,这是一个雇主的支付能力的要求。
第三点呢、就是雇员个人的资质的要求
那么在申请劳工证的过程当中,除了这个岗位本身有要求之外,我们其实还要再看这个雇员他是不是达到这个要求了,那在劳工证阶段,就是在140的上一个阶段,我们进行的是一系列的招聘活动,就是看美国的雇员,为什么应聘的人当中不符合要求,他怎么就达不到这些相关的职位的最低的要求了,那在经过了这个阶段呢,我们还要证明的是,这个外国雇员他个人是满足了,就我们不能只说美国人达不到,但是,如果这个外国的申请者自己也达不到,那也是有问题的,然后在这个过程当中呢,我们要仔细的看每一条申请当中的要求,比如说学位的要求,工作经验的要求,以及其他的一些技能上的要求,那一般来讲,学位的要求和这个工作经验的要求,都比较直观,比如说学位,用学位证来证明,然后工作经验得有相关的雇主证明,或者说一些支付薪资的水平来证明,那很多技能上的要求常常是会被忽略掉的,因为很多时候,这个人是不是会这个软件,是不是能够运用一些编程的语言做一些事情,如果说这些东西没有一些证书之类的东西,能够证明的话,那一定要确保,你可以在其他方面可以说明,比如说课程里面是不是有学过,确保所有在劳工证阶段的这些要求,外国雇员本人也是符合的,所以呢以上的这几点,都是140阶段需要注意的,如果140阶段如果顺利通过的话,那接下去看排期是否排到了,对于出生地不在中国大陆或者印度的申请人来讲,可能在140提交的同时,你的排期也已经排到了。
2014/7/19 | Tags:EB2,eb3,i-140 | 美国移民 | 申请B2签证被拒签了怎么办?美签214B拒签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