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需要提醒的是,离开美国超过一年(有回美证Re-entry Permit,可以在两年有效期内居住在美国境外,一般不影响绿卡有效性)只是判断绿卡失效的一个常用条件,并不会自动失效。只有当美国政府确认绿卡持有人“不再有意愿定居美国”时,美国永久居民身份才会失效。下面是一些可以证明绿卡持有人有意向在美国定居的证据:
一、离开美国旅行的目的:是短期访问还是长期,在美国以外定居
如果绿卡持有人出具证据表明只是为了探亲访友,旅游,或者短期商务出差而不是长期在美国境外工作,只是受到疫情影响而不得不推迟返回美国,对保持绿卡身份有利。
二、绿卡持有人与美国的联系,是否保持家庭和社区联系
如果绿卡持有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者其他亲友还在美国居住,在美国有房产,银行账户,以及其他资产和联系,也会对保持绿卡身份有帮助。
三、美国绿卡持有人在美国的工作情况,是否保留了在美国的工作
绿卡持有人在美国的工作包括被美国公司短期外派到美国境外去工作,包括短时间停薪留职,以及自己在美国创业建立公司但是到境外去开拓业务等等。
四、美国绿卡持有人在美国的生活情况,是否纳税以及正常生活
是否继续以美国税务居民的身份提交了税表,在美国纳税也是重要条件。此外,还包括有效的美国驾照,拥有美国公司,有美国的通信地址等等其他证据,也可以表明绿卡持有人有继续定居美国的意愿。
总体来说,如果绿卡持有人准备出上述证据来证明保持绿卡的意愿,会对保持绿卡有利。也可以用这些证据来应对美国海关的询问。
2015/8/6 | Tags:绿卡 | 美国绿卡 | 申请B2签证被拒签了怎么办?美签214B拒签原因